插手

自从某些事情后,我觉得两个人在一起是很个人的事,不需要跟其他人交代什么,除了家人以外啦,毕竟他们是最关心我的人。

即使两人个人分开了,也不应该有第三者插手他们的事。当然我指的第三者不只是介入他们关系的人,也包括知道他们事情的人也不应该对他们的事有所举动或对某一方有偏见。

毕竟我觉得两个人的事真的很难分得清谁对谁错,双方都有责任吧。即使都分开了,为什么还要对他们纠缠不清呢?可能旁观者清是有它的道理所在,可是两个人的事仍然只有彼此最清楚吧!

想当年年少无知的我看事情总是很极端,在我眼里只有对和错,黑和白。以前有件关于我朋友的事,我总是觉得男方不好,结果还蛮讨厌他的。连妈妈也以为我喜欢他,其实那时我是喜欢另外一位啦!不过事情过了之后,事情慢慢调淡,我再回想起此事其实觉得自己真傻,我只是局外人,为什么要因为他们的分开而失去了一位朋友呢?前几年,他从澳洲放假回来跟大家见面时,我已经放下了自己的偏见,诚心地接受这位朋友。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过人之处,我也相信他好朋友讲的他不是我想的那种人。

现在我又有个实实在在的例子,只是性别调转。现在看到他们我只会觉得他们以后看回这件事就会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很好笑还有很浪费时间,力气,而且会后悔。局外人还是做回自己的本分。如果局外人给意见和安慰还算可以,可是插手+火上加油不是身为朋友的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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